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,保证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天水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程》,特制定本规范。
1.备课
(1)备课必须深入钻研教学大纲、教材和有关的教学参考资料,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;注意吸收本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,及时介绍相关学科的发展状况和对本学科的影响;熟练掌握教材的体系、结构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。
(2)备课要了解和研究学生。教师备课要把学生的基本情况作为进行教学设计的依据。要全面了解和研究学生的知识水平、学习能力、学习态度和习惯、思想道德水平、兴趣爱好、个性特点、人际关系、健康状况和家庭状况等有关情况,依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设计,注意集体教学和个别指导的结合,努力做到因材施教。
(3)备课要预选科学、恰当的教学方法。确定教学方法要考虑教的方法和学的方法,要在坚持既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,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基本原则之下,根据教学内容、学生实际、自身条件、教学设备条件等因素来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,并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方法体系。
(4)备课时应做好三种具体教学设计:一是学期教学进度计划,其内容包括:本学期教学总的目的要求、本学期教学的重点难点、教学形式、教学手段和学期教学进度表。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应在学期开始之前由任课教师填报,经二级学院相关会议审定,由二级学院办公室存档。二是单元计划,其内容包括:本单元的教学目的、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、重点难点、具体教学方法等。三是教案或讲义(教学设计),其内容包括:教学目的及要求、教材的简要分析、教材的重点难点、教学进程、教学方法和教具、练习与作业等。
(5)备课要对教学用语、板书,实验等方面做好规划和准备。教学用语要讲究科学性和艺术性,要准确、简练、生动、活泼;板书要简洁明了,易于学生学习;对演示实验课的备课要预先进行操作演练,要预设实验失误救助和纠正方案,以确保演示实验具有安全性、直观性和科学性。
(6)根据教学内容的性质,教学条件等选择现代化教学手段。在具体教学过程中,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的性质,教学条件等选择适宜的教学手段,如使用电视、幻灯机、录音机等投影仪进行视听教学,并在备课阶段认真做好准备工作,操作熟练;由教辅人员操作的事项,教师要事先予以交待,一般要进行预播和预放。
(7)每节课必须有教案或讲义。练习课、复习课、实验课和实习课要写出相应的教学方案,教案(讲义)要注明班级和授课时间。
(8)备课采取集体备课、小组备课和个人备课相结合的形式。学期教学进度计划、单元计划以及教案(讲义)应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完成。集体备课一般由系主任主持。
(9)教案(讲义),要以系主任和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查通过并签字为准。
2.上课
(1)上课要目的明确,内容正确、重点突出、方法科学,要组织好教学进程,课后搞好总结;上课要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体系和要求上课,采取以教师为主导、学生为主体的互动参与式教学方法;严格按照经审查准许运用的教案(讲义)内容进行授课。
(2)上课必须携带教学大纲、教材、教案(讲义)、教学参考书、教学进度表、点名册等教学文件。
(3)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编排的课表上课,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,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,因特殊原因需调、停课的老师,按照《天水师范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(4)上课前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。
(5)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进行教学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、不拖堂。
(6)上课前5分钟必须在教室门前等侯上课,教师进入教室后,学生应先起立,教师还礼后,学生坐下,教学正式开始。下课铃响,应结束授课。
(7)上课时不抽烟、不得中途随意离开课堂。
(8)衣着要得体整洁,举止文雅大方。
(9)要使用普通话(或相应的外语)授课,语言表达要简明、准确、易懂。
(10)板书要字迹工整、布局合理、设计美观,并能准确体现教学的进程。
(11)要尊重学生,不得体罚和侮辱学生。
(12)上课必须组织考勤。学生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,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班级教师应自主确定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考勤。
3.辅导答疑
(1)教师应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,及时做好辅导答疑。辅导答疑的活动每周应安排一次,一般采用排定时间到教室进行个别答疑的方式,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,也可进行集中辅导。
(2)辅导答疑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,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,又要注意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,抓好两头,带好中间,启发引导,深入思考,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。
(3)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,以便改进课堂教学。
(4)对学生在课外合法建立起来的学习兴趣小组或社团,学生所在年级的任课教师及有关的教师,有责任给予指导或参与组织,使第二课堂的活动与第一课堂的教学有机结合起来。
4.作业
(1)作业要形式多样,有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和发展多方面的能力。作业一般包括三类:第一类是口头作业,如朗读、阅读、复述、背诵、口头回答问题等。第二类是书面作业,如书面练习、演算习题、作文、绘制图表等。第三类是实践活动作业,如观察、实验操作、制作教具、制作标本、测量、调查、参观访问等。
(2)作业的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。作业要具有启发性、典型性,要把重点放在基础知识的巩固和创新能力的训练上。
(3)作业要份量适当,难易适度。作业要充分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,提供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,让学生有选择的余地。
(4)批改作业要做到及时、认真、细致、严格。作业一般应全部批改,某些课程作业如只需作部分批改时,需经二级学院分管院长批准,但每次批改不得少于三分之一,并应公布标准答案,要求学生自己改正,并定期进行检查。
(5)严格要求学生按时独立完成课外作业,做到作业整洁、字迹工整、计算准确。对不按时完成作业或作业不认真的学生,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,责成补交或重做。对不交作业次数达到应交次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,应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。作业要记分,并记入平时成绩。
(6)对实践性作业要及时检查指导,并进行评价,不能放任自流。
(7)认真搞好作业的讲评和个别指导。要对作业中带有普遍性的、集中性的、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集体讲评;对作业中的个别问题,要进行个别辅导或当面批阅。
5.考核
(1)考核按课程性质、特点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。考核方法可采取笔试、口试、论文、比赛、调查报告、技能鉴定、表演及实验操作,或相互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。
(2)各门课程在学期中途应进行必要的考查或考试,分数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。
(3)期末考核命题要依据教学大纲,命题时要遵循“大题量、广覆盖、多类型、难度适宜”的原则。
(4)各课程的考核应由系主任组织任课教师集体命题。以笔试形式进行的考核,应拟A、B两套试题,并制作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,其中一套作备用试题,经系主任和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核签字后存档印制。
(5)命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,经审查合格后,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印卷、保管、封存及分发。
(6)每学期结束时,由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根据教学大纲对各二级学院1-2门课程进行随机抽考。其试题由教务处聘请校内外专家根据考试大纲共同拟定。
(7)经审查合格的试卷应严加保密,杜绝以任何方式漏题,一经发现有类似现象,本门课程的考试视为无效,并按教学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