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媒体课件是基于计算机技术,结合图、文,声、像等媒体表现方式的教学软件。为鼓励教师提高研制开发教学课件的水平,有效运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,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订多媒体课件审核制度。
一、基本原则
1.多媒体课件要为教学服务,应符合相应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;
2.制作多媒体课件要结合图、文、声、像等表现方式,充分发挥多媒体课件的直观、形象、生动的特点;
3.多媒体课件作为教学过程中的辅助手段,是否选用要根据课程教学内容需要而定,即要考虑到课件使用的教学价值;
4.多媒体课件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,要激发学生的兴趣,提高课堂教学效率。
二、审核程序
为保证我校多媒体教学的质量,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,所有多媒体课件(自制、引进)在开课前均需进行审核。审核程序如下:
1.凡是利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教师,开课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,同时填写《天水师范学院多媒体课件审核表》,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,并报教务处存档;
2.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通过审核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抽查。
三、审核标准
多媒体课件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,探索有益的教学模式,并能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优势,在教学内容、课件技术、教学效果等方面符合以下要求。
1.教学内容
(1)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,教学目标明确;
(2)教学内容组织及其结构科学合理,知识关联清晰;
(3)作业难度适宜,份量适度。
2.课件技术
(1)根据教学内容优选图、文、声、像等媒体类型;
(2)能利用多媒体的优势,解决部分教学重点和难点;
(3)文字表达规范,字体、字号和色彩适合阅读,图表清晰准确;
(4)界面设计简明、布局合理、色彩协调、美观大方、重点突出;
(5)操作界面友好,步骤明确,使用简便;
(6)课件运行稳定;
(7)课件容易更新,利于交流、提高。
3.教学效果
(1)课件的制作直观、形象,便于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;
(2)课件的设计新颖,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;
(3)课件在课堂教学中具有一定的启发性。